评论:还要为“毒草害虫”入侵付出多少代价
新华网福州11月6日专电 (记者来建强)肆虐闽江流域的数万亩水葫芦因冬季的到来正在枯萎“消退”,而与水葫芦“斗争”多年的福建省南平市农校高级技师刘杰俊却心事重重:明年春天,水葫芦是否还会再度泛滥?
水葫芦、紫茎泽兰、假高粱、美国白蛾、非洲大蜗牛……从森林到水域,从湿地到草地,从农村到城市,已随处可见这些入侵的“毒草害虫”。目前,我国外来生物引进、监管机制等仍然存在严重的缺失,这些“入侵者”所造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祸害已经让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诸多措施难治外来“毒草”
原产于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作为猪禽饲料而被大规模“请进来”的水葫芦,如今正在我国南方进行一场不折不扣的生态入侵战,位于闽江流域上游的福建南平无疑是主战场。南平市各部门用尽百般措施向这株外来“毒草”宣战,结果却是成灾面积仍在扩大。
打捞是整治水葫芦最原始的方法。刘杰俊曾设想,水葫芦一般在夏季大量繁殖,在繁殖高峰期打捞无疑事倍功半,人工打捞应打时间差,在冬季这样寒冷的季节,在其未形成气候时,便将它清理完。
然而,事实上,水葫芦自身繁殖能力强,打捞的速度远不及繁殖的速度。时常是过一个晚上,前一天刚清理的江面,又呼啦啦地冒出一大片,如此循环反复,治理永无尽头。
前几年,南平市与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经过认真调研,提出水葫芦“变害为宝”的解决方案,即将水葫芦根部、枯叶作为生物复合肥的原料,把水葫芦的叶子及嫩茎经生物发酵处理后用作饲料。
这一方案最终并未付诸实施。刘杰俊说,方案在当时就受到了各界质疑。根本原因在于,水葫芦虽泛滥成灾,但似乎达不到企业进行产业化加工的量,“企业担忧的是引进设备后,一旦生产原料不足,岂不无米下炊了。”
专家绞尽脑汁后又发现,水葫芦肆虐,原因之一在于其作为外来物种,缺少天敌。目前,国外有一种叫象甲的昆虫能有效地控制水葫芦。“象甲极爱吃水葫芦,而且目前也没有发现它会危害别的植物。”刘杰俊认为,可适度人工养殖象甲,用其遏制水葫芦。
但有关资料表明,纬度较高的地区,因为气温原因,象甲无法越冬,“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又岂能在与“毒草”的遭遇战中“克敌制胜”。
据福建省环保局介绍,近一段时期的气温升高,给水葫芦生长创造了良好条件,并呈现疯狂蔓延之势,福建全省水葫芦面积现已达40万亩左右。
生态灾难“烧烤”经济领域
除水葫芦外,紫茎泽兰、假高粱、美国白蛾、非洲大蜗牛等一大批“毒草害虫”均已被我国政府列入外来入侵生物的“黑名单”。这些“入侵者”不仅带来生态灾难,还把灾难之火直接“烧”到了经济领域。
长江流域是中华文明的摇篮,三峡库区物种资源十分丰富,是我国极其重要的植物资源库和物种基因库。而近年来,三峡库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在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中被逐步蚕食破坏。据初步统计,三峡库区外来入侵生物多达50余种,其中紫茎泽兰是最为严重的一种。
近日在福州市参加首届生物入侵国际大会的“生物入侵”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万方浩说,紫茎泽兰现在我国贵州、云南、重庆、四川、广西等地呈蔓延之势,在一些地区已成重灾,给当地的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目前,入侵我国各种生态系统的外来有害物种达500多种。”万方浩告诉记者,这其中大面积发生、危害严重的多达100余种;近10年来,新入侵的外来生物平均每年新增约2种。其中,有55.1%的外来入侵物种来源于美洲,21.7%来源于欧洲。据估计,这些“毒草害虫”的入侵给我国带来每年约1300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亟待健全外来生物引进、监管机制
万方浩说,解决外来生物入侵的问题,一方面,对已有的生物入侵造成的巨大损失,要进行环境综合治理。2000年以来,我国政府与科学家在生物入侵研究领域相继通过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即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实施了多项科研项目,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基础性工作方面均给予了重点支持,防控和防治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另一方面,亟待健全外来生物引进、监管机制。目前,我国生物入侵防控工作主要是由农业部门牵头组织防治;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多部门的分工,使得外来生物引进、监管机制等存在严重缺失,让我们的“防线”在与可能潜入的外来物种的战争中仍显脆弱。
专家介绍说,目前,我国尚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的外来物种管理法规,更没有建立外来物种引进的风险评估机制、综合治理机制及跟踪监测机制。而关于物种入侵的法律主要散见于《环保法》《海洋保护法》《农业法》《渔业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之中,不仅不成体系,而且其规定过于原则,针对性和操作性均不强。
福建农林大学一位教授认为,立法是防治的根本。通过健全立法的手段,对外来生物进行及时、有效的控制和防范,对保障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农业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专家还指出,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进出境对外检疫与国内检疫分立的体制,进出境时由质量检验检疫局负责审查,进入国内后,检疫又由农业、林业等部门分别管理,若两个环节负责检验检疫的机构之间信息不能及时共享,极为容易出现疏漏。因此,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形成合力,构建新的引进监管机制势在必行。